人無信則無立。深圳要賬公司專治“老賴”跑路136 9199 0066,但現實生活中總有那么幾個欠錢不還,老賴們甚至還跑路的債務人。這個時候,債權人到他家里去問候,家人都會稱不知道他去哪了。遇到這種不講誠信的老賴,債務人應該怎么辦呢?深圳市湘粵要賬公司與法院怎樣對付欠錢不還“老賴”跑路問題呢?
遇到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和深圳要賬公司請其或者死亡失蹤,要是他的家里人否認失蹤,那就逼問!債主作為與債務人的直接利害關系人,是有權向法院申請其為失蹤人的。在申請失蹤之前,可先撥打110報警,因為申請時需要提交申請書和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于該人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這才較容易申請宣告其為失蹤或者死亡。
債主申請債務人為失蹤人的,需要滿足該人下落不明滿2年的條件。申請其死亡的,需要滿足下落不明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fā)生之日起滿二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失蹤之后,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此時,債權人和正規(guī)要賬公司可以從其財產管理人的手中追回欠款。
中國最高法院近日宣布,在過去4年里,中國已經限制約756萬人乘坐飛機或高鐵。原因是他們沒能及時還清自己的債務。自2013年以來,中國最高法院就建立了一份長期債務人“失信”黑名單,除了拖欠債務,在法庭上說謊、隱瞞個人資產、犯下其他罪行等都會被列入黑名單。這種懲罰體系屬于中國“社會信用”體系的一部分。社會信用體系將通過收集金融、法律或社會不當行為的大數據,對每個中國公民進行評級。針對債務拖欠者的旅行禁令,被認為是建立這種全面監(jiān)測體系邁出的重要一步。
?為什么需要這樣的社會信用體系呢?
中國各級法院指出,由于國內缺乏個人破產相關法律以及綜合的金融信用制度,因此政府執(zhí)行經濟處罰的能力大大受限。利用社會信用體系能夠加強政府對于國內壞賬問題的控制。經債權人和合法要賬公司要求償還債務,有能力償還但故意不還的人,被稱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俗稱“老賴”。早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從限制高消費行為入手對付“老賴”。因高消費的標準難以統一,5年后,限制消費的范圍拓寬到特定的一般消費,并新增禁乘高鐵全部座位和其他動車一等以上座位的規(guī)定,旨在進一步壓縮“老賴”的活動空間,達到間接限制其消費的目的。為了全面禁止“老賴”高消費出行,2016年開始限制“老賴”利用出入境證件購買車票,而利用其他有效證件如駕駛證的高消費受限行為也將不遠,而且發(fā)展下去,完全可能不再要求乘坐交通工具的級別。
單靠要賬公司和法院懲戒“老賴”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只是一個開始。2016年9月25日,中辦和國辦聯合印發(fā)《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提出要建成覆蓋全國地域及主要財產形式的網絡化、自動化執(zhí)行的查控體系,這標志著國家對“老賴”的懲戒已經進入實質性階段,而不只是停留在禁止“老賴”乘坐特殊交通工具的路上了。如果想了解更多詳情請點擊深圳要賬公司聯系,希望盡快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