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林女士咨詢深圳追債公司,她說:“債務人公司法人更換了錢還能要回來嗎?我買了一家公司,那他之前的債務我也要承擔嗎”?深圳追債公司根據法律法規(guī),當然要承擔,因為這個公司是債務人主體啊,這個公司沒有變,所以說之前的債務,之后的債務,這個承擔的主體是公司。你只是他的股東嘛,你對這個公司有一個出資義務,有一個管理經營的義務,但是如果說是你轉讓之前的債務,對方惡意隱瞞,你不知曉,那么在你承擔這個債務之后呢,你可以向之前的股東追償。
一家企業(yè)只有兩個股東,而且這兩個股東他們是夫妻,這樣的話會不會有什么風險?首先我們深圳要債公司先強調一點,如果這個公司只有一個股東,叫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那么這個股東原則上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他不是咱們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限責任。這個跟兩個股東三個股東的公司是不一樣的,所以呢,如果說這個股東雖然是兩個人,但是他們兩個人是夫妻關系,是有可能會被認定成這個夫妻兩個人對這個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就沒有辦法達到有限責任這樣的一個規(guī)避,這個是第一個。
第二個呢,你說夫妻兩個人是股東,對吧,這是大部分這個創(chuàng)業(yè)夫妻的一個標配,那么對公司的決策經營其實是會有影響,因為。感情不穩(wěn)定啊,有的時候可能會發(fā)生糾紛,發(fā)生糾紛之后呢,我覺得這個公司可能就會陷入這個經營困難,陷入這個困局,大家沒辦法溝通,那對這個公司肯定是有影響。
那么還有呢,就是說夫妻之間會鬧離婚,那一旦鬧了離婚之后,影響到這個公司的正常的這個發(fā)展,影響到這個公司的利益的分割,那基本上是可以說是滅頂之災,對于公司來說,所以我們深圳收債公司覺得這種股份結構,其實不是很穩(wěn)定。